新冠“乙类乙管”后迎来首次高考 防护有哪些注意事项?
作者:chunzhi 发布时间:2023-06-08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今年4月印发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,非疫情流行期间,学校师生在校期间可不佩戴口罩,各地可根据本地疫情形势和防控需要,参照本口罩指引制定本地和本行业的口罩指引。指引同时指出,新冠病毒抗原或核酸检测阳性期间、出现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症状期间,均属于“应佩戴口罩的情形”。
“阳了”如何应考?可按照当地和考点的安排参加考试
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明确要求,考生于考前3天起自主开展健康监测,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,应立即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,结果为阳性的,主动联系考点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备,按照相关安排在考点备用考场参加考试。
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要求,考生如有发热、新冠阳性、水痘、肺结核等状况,须主动向班主任报告(社会考生须主动报区招考机构),并按照考点安排参加考试。